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对省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32号建议的答复函
对省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32号建议的答复函
来源:档案室 发布时间:2014-07-01

陕发改办函〔2014〕66号

赵新年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宝鸡支线机场项目的建议》(第132号)收悉。感谢您对陕西交通事业的关心和支持,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宝鸡机场建设。去年以来,宝鸡市政府牵头,启动了宝鸡机场建设前期工作,一方面积极向军方衔接  建设方案,另一方面委托设计单位开展预可行性方案研究,目前,正在抓紧与军方协商确定共建协议。随后,待达成一致后上报国务院、中央军委审批。关于您提出的成立专门领导小组的建议,我们向省政府进行了咨询,相关方面回复说,根据省委、省政府日前清理各类领导小组的有关精神,今后原则上不再新设专项工作领导小组。随后,我委将会同宝鸡市政府及相关方面,积极推进各项前期工作,为早日启动宝鸡机场建设创造条件。
  二、关于投资及运营问题。宝鸡机场项目推进主体为宝鸡市政府,关于建设资金,我们拟按3方面进行筹措,除争取国家补助资金外,其余由省级财政和宝鸡市筹措安排。至于机场运营管理问题,待机场建成后,我委将会同宝鸡市政府、西部机场集团公司另行研究确定。
  三、关于两条高速公路建设。合凤高速(凤翔至旬邑段)可研已经完成省内预审查,近期即可上报国家发改委、交通运输部审批。宝鸡机场专用高速公路目前还没有主体推进单位,随后,我委拟将您的建议转请宝鸡市相关部门抓紧研究,尽快启动前期工作,争取与宝鸡机场能够同步启动建设。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4年4月21日

(联系人:任波涛,电话:029-87292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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