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对省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第566号建议的答复函
对省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第566号建议的答复函
来源:档案室 发布时间:2014-07-01

陕发改办函〔2014〕67号

李肇娥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建立我省综合交通运输管理体制的建议》(第566号)收悉。您提出的建议很系统,也很针对当前的形势,我们进行了认真学习体会,也感谢您对陕西交通事业的关心和支持,现答复如下:
  建立铁路、公路、民航、水运等各种运输方式统一管理、协同运转的综合交通运输管理格局,是顺应国家大交通改革、实现综合交通一体化管理的必由之路。上一轮机构改革时,我省按照国家模式已将邮政、城市交通的监管职能划入省级交通部门。去年至今年的机构改革中,国家铁路局和国家民航局纳入了交通运输部,国家层面大交通格局初步形成。目前我省大交通领域中,铁路和民航两个行业均是由中央垂直管理,公路和水运是由省级交通部门管理,我委在综合交通中的主要职能是衔接规划、协调问题,推进各种交通方式统筹发展。下一步,我们将配合交通部门进一步统筹各种交通运输方式,按照国家的大交通改革方向拟定发展职能、理顺管理机制、制定发展战略、搭建服务平台,促进我省综合交通运输持续、协调发展。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4年4月18日

(联系人:马莉,电话:029-87293695)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