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对省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第478号建议的答复函
对省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第478号建议的答复函
来源:档案室 发布时间:2014-07-01

陕发改办函〔2014〕71号

刘维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靖边建成区域商贸物流中心的建议》(第478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靖边县区位优势明显、交通条件优越、产业基础雄厚,适合发展以大宗资源型产品物流为主的现代物流业。我委高度重视陕北能源化工物流发展,在省“十二五”规划和《陕西省物流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实施方案》中,我们均提出要加快能源化工物流发展,并规划建设了榆林能源化工基地物流园区。去年,在《全国物流园区发展规划》中,榆林市被列为国家二级物流园区布局城市。
  您在提案中提出靖边县正在筹建现代综合物流园区,我们认为,该项目符合当地实际和国家物流业发展方向,项目的实施将为陕北能源化工基地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实保障。我们将继续关注并支持该项目的建设发展,研究列入即将出台的省物流发展中长期规划,积极给予中省资金扶持,并加强与相关部门协调力度,争取项目早日开工。同时,希望项目实施单位加强与国土、建设、交通等各类规划的衔接,充分考虑各当地物流需求规模和区域发展战略等因素,科学制定物流园区详细规划,因地制宜、合理确定园区的发展定位、建设规模、功能布局、建设分期、配套要求等。
  感谢您对我省物流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4年4月17日

(联系人:陈加宝,电话:029-87294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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