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发改办函〔2014〕206号
王甲训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商洛市建设秦岭生态农业示范市的建议》([2014年]第456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对商洛发展生态农业的研究务实深入,注重将生态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提出的明确定位、配套政策、设立专项的一揽子推进思路,紧密结合了商洛发展现状,对我们今后做好相关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商洛生态优势突出,是南水北调中线水源涵养区。省上十分重视商洛的发展,“十一五”以来,先后提出陕南突破发展的区域发展总体思路,出台了陕南循环发展政策,并将商洛纳入了关天经济规划中,相关政策坚持突出优势、发挥特色,强调做优生态农业,加强品牌培育,建设有机、绿色、无公害农产品基地,推动农业结构调整优化,发展生态型陕南特色农业发展模式。
十二五以来,我委通过规模化种养、农业服务体系、生态建设等渠道安排中央投资133194万元,省级配套8096万元,有力促进了商洛的农业产业、林下经济、生态环境保护。
今后,我委将主要从以下四方面出发,做好商洛市建设秦岭生态农业示范市的支持工作。一是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的“现代农业发展研究”工作已经启动,我们将紧密结合建议精神,借鉴相关省份发展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农业循环经济、打造农业著名品牌等方面经验,在提出我省“十三五”期间推动农业结构调整、提升产业发展的思路、目标、任务和措施等方面,充分考虑商洛在建设生态农业示范市中的生态资源优势、现有条件和发展需要等,并在规划纲要中予以体现。二是由我委牵头编制的陕西省促进农村居民收入倍增规划(2013-2020年)即将颁布实施,其中的优势主导产业提升行动、区域特色产业培育行动、农户二三产业发展行动、新型职业农民培训行动等都与发展生态农业密切相关,我们将认真推动规划实施,支持商洛创建生态农业示范市。三是继续坚持规划引领、项目带动,在防洪综合整治、小流域综合整治、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现代农业园区等项目安排中,加大对商洛的倾斜支持力度。四是立足我委职能,结合商洛建设生态农业示范市的进展,推进省级层面的确认工作,以及配套相关政策。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与支持,欢迎继续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4年4月15日
(联系人:兰兵,电话:029-872907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