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对省十二届人大六次会议第546号建议的答复函
对省十二届人大六次会议第546号建议的答复函
来源: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7-05-30

陕发改办复〔2017〕12号

徐旗成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支持永寿新型生态工业聚集区建设的建议》(第546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对于各类高新区、经开区、县域工业园区,我们每年都给予了一定支持,特别是有重大项目布局的园区(比如陕北以及关中高新区、经开区),陕南各个县(区)的园区等,我们的支持相对大一些。对永寿新型生态工业聚集区,过去我们的关注和支持还不够。今年我们将补上这一课,拟在上半年专门抽出时间,进行现场调研,努力掌握第一手的情况,有针对性地给予帮助和支持。这是第一点。

    第二点,今年我们将在省级专项资金中切出一块,专门用于支持关中县域工业园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具体操作程序还在研究中,通知印发后,永寿新型生态工业聚集区可通过咸阳市发改委上报,我们将给予积极的支持。

    第三,根据全国和全省能源化工产业布局,永寿县发展精细化工产业是合适的。煤化工属国家严格控制的产业,在谋划项目时请慎重选择。

    第四,您提到的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缺口,是一个普遍性问题。近年来,省市有关部门主要从以下四个方面推进县域工业集中区建设。一是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从2011年起,每年安排约1亿元县域工业集中区专项资金,对集中区基础设施、标准化厂房和创业基地(企业孵化器)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给予支持。二是咸阳市设立了1000万元专项资金,对县域工业集中区基础设施、标准厂房等公共项目给予扶持。三是积极争取省级各类专项资金共同支持县域工业集中区建设。四是探索建立多元化投入机制。积极鼓励和引导县域工业集中区开发建设由经济实体承担并运作,成立工业集中区融资平台,吸纳各类投资人共同投资园区基础设施建设。

    欢迎多联系、多提宝贵意见。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4月26日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