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对省十二届人大六次会议第560号建议的答复函
对省十二届人大六次会议第560号建议的答复函
来源: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7-05-30

陕发改办复〔2017〕14号

陈爱民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宝鸡机器人与智能制造基地》(第560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宝鸡是我省机床工业的重要生产基地,发展机器人和智能制造产业具有较大优势。我们一直积极支持宝鸡工业机器人和智能制造项目建设,2016年协助秦川机床工具集团股份公司18万套工业机器人关节减速器技术改造项目争取国家专项建设基金4000万元,协助宝鸡机床集团有限公中高档数控机床研发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争取国家专项建设基金11200万元。目前,秦川机床自主研发的机器人关节减速器技术已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宝成公司在伺服控制系统和伺服电机技术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宝鸡机床的桁架机器人技术达到国内中高端。可以说,宝鸡机器人与智能制造技术水平也代表了我省的技术水平。

    按照省委省政府提出的追赶超越奋斗目标,我们将结合职能,积极支持宝鸡机器人与智能制造基地建设。

    1.在《陕西省“十三五”产业结构调整规划》中,重点支持宝鸡发展机器人与智能制造。

    2.对宝鸡机器人和智能制造基地项目,我们将在安排省级专项资金时,给予优先支持;在申报国家专项资金等方面给予优先推荐。

    3.支持宝鸡根据情况建立机器人与智能制造研究院或产业联盟、双创中心,在相关政策和专项资金支持方面,我们将给予优先支持。

    欢迎多联系、多提宝贵意见。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5月10日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