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发改办复〔2017〕25号
杜琦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文化旅游产业和特色小镇建设政策帮扶问题的建议》(第264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支持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和特色小镇建设是我省“十三五”规划的重点工作,您的建议非常合理和及时。
为推动我省特色小镇加快发展,今年2月,我委印发了《关于加快发展特色小镇的实施意见》,将按照整体规划、分批建设、板块先行、动态管理的思路,全省首批重点培育和规划建设10个特色小镇,并逐步扩大特色小镇数量,力争通过3-5年的培育创建,建设100个空间布局合理、产业特色鲜明、体制机制灵活、生态环境优美、公共服务完善的特色小镇。
您关于小镇要有特色的建议非常合理及时。我们西部地区由于发展阶段和发展水平的限制,特色小镇建设发展仍处于初期阶段,不能简单复制东部地区的建设模式,需要探索适合本区域的特色小城镇发展路径,也需要政府进行有效引导,避免陷入常见的建设误区当中。我们正在积极指导帮助全省特色小镇建设从实际出发,找准特色、定位特色、发展特色,力求把特色小镇的特色做精做强,做成“单打冠军”,在差异定位中开阔视野,在细分领域中构建产业,方才能让特色小镇彰显鲜明的个性和旺盛的生命力。
为鼓励特色小镇建设,我们将中央专项建设基金特色镇类别资金、省陕南循环发展资金优先向纳入创建范围的特色小镇倾斜。将关中、陕北特色小镇建设纳入县域经济发展规划,给予资金、项目、政策等方面的支持。同时创新特色小镇建设投融资机制,大力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鼓励利用各级财政资金撬动社会资金。鼓励各地将特色小镇建设用地纳入城镇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内,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优先用于特色小镇建设。
感谢您提出的宝贵建议,希望您一如既往关心和支持我委工作!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