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对省十一届政协五次会议第648号提案的答复函
对省十一届政协五次会议第648号提案的答复函
来源: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7-06-01

陕发改办复〔2017〕185号

 

陶冶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在宝鸡扶风城关南台班家谷建“汉书文化园”的建议》(第648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扶风历史文化多彩,集周、秦、汉、唐等文化于一身,是炎帝姜氏部落故里,西周文化发祥之地,承载着丰富的历史信息和文化内涵,素有“青铜器之乡”和“佛骨圣地”之美誉。班固冶史,两代三人著《汉书》、后稷教稼、马援请缨、马融讲经、女诗人苏蕙织就《璇玑图》等典故彪炳史册。丰富的历史文化资源为扶风文化旅游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加快南台班家谷保护与发展,对于加强遗址保护,调整扶风县旅游产业结构和布局,提升扶风县美誉度,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近年来,省发展改革委高度重视和支持扶风县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特别是扶风的文化旅游资源的保护、开发利用和基础设施建设,对推动扶风县持续快速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您提出的建设汉书文化园,开辟班马耿窦及城隍庙文化旅游方案,创意新颖,切合扶风发展实际。关于保护班氏旧址、建设班固书院和汉书文化园,给予资金支持的问题,建议扶风县编制班家谷汉书文化园专项规划,明确发展目标,确定发展重点,项目单位依据《扶风县全域旅游工作实施方案》和专项规划,策划包装项目,做好项目前期工作,具体建设项目按基本建设程序报批。另外,通过招商引资等各种渠道,吸引各类社会资本开发建设。省发展改革委将会积极协调有关工作,支持班氏旧址保护、班固书院和汉书文化园开发建设。希望省、市、县和项目建设单位共同努力,把汉书文化园建设好,打造成为精品景区。

    感谢您对我省文化旅游事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5月10日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