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对省十二届政协二次会议第513号提案的答复函
对省十二届政协二次会议第513号提案的答复函
来源: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9-06-28

陕发改办复〔2019〕198号

尊敬的张惠荣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大资源枯竭型城市转型发展政策支持力度的建议》(第513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1、为统筹推进全国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国务院于2013年印发了《全国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规划(2013-2020年)》,这是我国首次出台关于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的国家级专项规划。《规划》首次界定了全国262个资源型城市,并根据资源保障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差异,将资源型城市划分为成长型、成熟型、衰退型和再生型四种类型,明确了不同类型城市的发展方向和重点任务。其中,铜川市被列为资源衰退型城市,资源趋于枯竭,经济发展滞后,民生问题突出,生态环境压力大,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点难点地区。

    2、铜川市2009年被国务院列为全国第二批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试点,近年来,中、省累计下达铜川资源枯竭型城市可持续发展财政转移支付资金20多亿元,其中2011-2014年,国家还每年支持一个专项资金项目,共下达国家中央预算内资金3361万元,支持资源型城市吸纳就业、资源综合利用、发展接续替代产业和多元化产业体系培育及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重点工程。这些资金和项目,都对铜川市实现可持续发展、矿区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居民生产生活条件改善具有重大的推动作用。

    3、省政府相继出台了《关于促进铜川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的若干意见》和《铜川资源型城市转型与可持续发展规划》。为积极争取国家延长对铜川转型发展的支持,我委全力配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开展专题调研,积极指导铜川开展转型发展评估,并上报调研和评估报告。我委先后向国家争取了六批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和独立工矿区改造搬迁专项建设基金,前五批累计争取22.7亿元,重点支持了印台等重点采空区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避险安置、接续替代产业发展平台、重大地质灾害隐患治理、生态修复与环境整治等项目建设。我委在编制省“十三五”重大工程及项目时,也专门列入了部分资源转型重点区县的接续替代产业项目,如铜川煤矿采空区光伏电站、玉华宫风景名胜区开发建设工程等。

    4、2018年,我委积极申报铜川市印台区成为国家独立工矿区改造搬迁试点,并指导印台区编制试点《实施方案》《年度计划》、梳理有关项目,经过试点申报、项目策划、方案评审等环节,国家发展改革委已将印台区正式纳入全国独立工矿区改造搬迁试点(2018-2021年),两年已下达了中央预算内补助资金5026万元,用于支持印台区周陵农产品加工产业园建设项目和印台区北城农民集中住房项目。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如果试点地区在中央预算内资金支持期间表现突出,还可适当延长支持年限。下一步,我们将继续保持与国家发展改革委的沟通联系,在铜川市资源枯竭型城市的转型发展,采煤沉陷区和独立工矿区居民避险搬迁、基础设施改造、公共服务提升和接续替代产业平台建设等方面,提供更多支持。

    最后,感谢您提出的宝贵建议,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我委工作!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6月28日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