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对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348号建议的答复函
来源: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0-06-04

类  别:B

陕发改办复〔2020〕34号


张毅锋等委员:

      您们提出的《关于支持加快蒲城清洁能源煤制烯烃升级示范(煤化二期)项目及神渭输煤管道正常运行的建议》(第348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将渭化集团搬迁至渭北煤化工业园区

      开展可承载危化企业搬迁化工园区认定工作,是推动危化企业异地迁建工作的前提,也是加快推进全省危化企业搬迁改造工作的重要一环。根据《陕西省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工作实施方案》(陕政办发〔2017〕113号)要求,在省危化企业搬迁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下,我委完成了全省可承接危化企业搬迁化工园区的评估认定工作。2019年4月,省危化企业搬迁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公布可承载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化工园区评价标准和第一批可承载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化工园区认定名单的通知》(陕危化迁办发〔2019〕6号),公布了第一批21个化工园区名单,渭北煤化工业园区位列其中,文件同时要求拟搬迁入园的企业在满足相关产业政策的前提下,可选择迁入评估通过的化工园区。

      二、关于项目核准前期工作

      (一)积极协调推进项目前期工作。2018年3月,我委与陕煤集团、蒲化公司专门就推进蒲城清洁能源煤制烯烃升级示范(煤化二期)项目前期工作召开专题座谈会,商讨推进项目前期相关工作。2018年5月,根据省政府转来的《渭南市政府报送的关于陕煤集团蒲城清洁能源煤制烯烃升级示范项目建设要素承载条件分析报告》,我委就该报告书面征求了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环境保护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等省级部门意见,除省生态环境厅明确表示项目环境因素限制较大外,其他部门反映项目建设涉及的地、水、道路运输等前期条件已满足,我委汇总相关意见后形成专项报告报送省政府。2018年、2019年、2020年连续三年,我委将该项目列入省级重点前期建设项目。2020年3月,将该项目作为需生态环境部支持环评的项目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4月,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安排部署,将该项目列入“十四五”投产或达产的重大项目清单,争取国家能耗方面政策支持。

      (二)将积极做好项目核准服务工作。蒲城清洁能源煤制烯烃升级示范(煤化二期)项目被列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工信部印发的《现代煤化工产业创新发展布局方案》(发改产业〔2017〕553号),根据《陕西省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7年本)》“新建煤制烯烃、新建煤制对二甲苯(PX)项目,由省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按照国家批准的相关规划核准”的有关规定,该项目属于省级权限核准事项。目前,我委未收到渭南市发展改革委关于申请蒲城县清洁能源二期项目核准的请示,待渭南市将项目相关资料上报后,我委将按照《陕西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陕发改投资〔2017〕1331号)《陕西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和《陕西省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修订版)等文件的有关规定做好项目核准工作。

      三、关于加快神渭输煤管道正常运行

      神渭输煤管道项目是陕煤集团落实省委、省政府“三个转化”战略任务,大力推进煤炭高效、清洁、合理转化,打造循环经济发展模式,构建新型物流体系,提高煤化企业市场竞争力的重要战略举措。项目自2012年8月全面开工建设,管道全长727公里,北起神木市红柳林煤矿,南至蒲城县蒲洁能化公司,再分支到渭化公司和陕化公司,设计输送原煤1000万吨/年,服务年限30年,2019年底项目已实现了全线主体贯通。因为下游需求不足,无法满足低负荷下管道运行要求,目前正在实施富余煤浆应用工程技术改造,预计到2021年6月改造项目建成后将满足输煤管道运行条件。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6月1日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