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对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66号建议的答复函
来源: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0-06-13

类  别:B

陕发改办复〔2020〕88号


 

霍铁桥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宝鸡港务区开发建设的建议》(第166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自2019年宝鸡港务区建立以来,省市重视港务区发展,开展规划编制、推进宝鸡生产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建设,招商、谋划一批重大项目,支持建设一带一路重要国际物流港、国家生产服务型物流枢纽城市、西部地区重要内陆港。

      我委关注、支持宝鸡港务区规划建设,一是协助宝鸡综保区做好规划及申报工作,争取国家发改委等部委支持;二是协调推动宝鸡支线机场项目建议书获国家相关部门审核通过,现已报请国务院、中央军委审批;三是指导帮助宝鸡确定选址,编制生产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建设方案,并安排2019年省级服务业专项资金500万元支持宝鸡阳平铁路物流基地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根据您的建议,结合省委省政府“三个经济”工作部署,我们将会同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强对宝鸡港务区的支持力度。

      一是指导做好宝鸡港务区规划工作。加强宝鸡港务区规划与“十四五”全省物流高质量发展规划的衔接,将港务区作为国家物流枢纽承载区和陕西物流发展重点聚集区纳入全省规划。

      二是积极协助宝鸡市对接财政、自然资源等部门。争取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和土地指标保障,支持港务区完善基础设施建设。

      三是支持宝鸡市做好项目推介和招商引资工作。发挥好“三个经济”支持政策的带动作用,推荐引导省内外金融机构和大型物流企业参与宝鸡港务区开发建设。

      四是协助宝鸡市加强物流重大项目谋划推进工作,将区域内重点物流项目纳入到省重点建设项目库,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专项债、省级专项资金等中省资金的支持。

      再次感谢您对我省经济发展的关心支持,希望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6月10日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