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610000016000152G/2006-00513
发文字号: 陕发改经贸〔2006〕1049号
发布机构: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文时效: 有效
标 题: 陕发改经贸〔2006〕1049号 关于印发陕西省化肥储备管理暂行办法补充规定的通知
主题分类:
发布日期: 2006-10-10 08:33:00
陕发改经贸〔2006〕1049号 关于印发陕西省化肥储备管理暂行办法补充规定的通知
来源: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06-10-10
关于印发陕西省化肥储备管理
暂行办法补充规定的通知
各市发展改革委、杨凌示范区发展改革局、财政局:
为加强对化肥市场的宏观调控,保证化肥市场稳定和扶贫救灾需要,2005年6月,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联合印发了《陕西省化肥储备管理暂行办法》(陕发改经贸[2005]466号),对陕西省化肥储备管理做出了明确规定。为进一步完善和规范省级化肥储备工作,更好地为农业生产服务,经研究,特制定《陕西省化肥储备管理暂行办法补充规定》,现予以印发,请一并遵照执行。
二OO六年十月八日
主题词:化肥 储备 补充规定 通知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经贸司、国家财政部
经建司,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陕西省分行。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06年10月8日印发
共印35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