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陕西省城市经济学校校区内教学后勤设施
建设项目的批复
省物资产业集团总公司:
你公司《关于调整陕西省城市经济学校校区建设规模的报告》(陕物集团函[2006]122号)及补充说明收悉。经研究,同意省城市经济学校在校区内建设教学后勤设施项目。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建设地点:西安市未央区朱宏路9号(省城市经济学校原校区内)。
二、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总建筑面积15300平方米,其中学生公寓7800平方米,综合楼7500平方米(其中:实训车间1260平方米,食堂1260平方米,图书馆1260平方米,计算机中心1050平方米,实训实验室1050平方米,阶梯教室1620平方米)。
三、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总投资2500万元,资金来源由你公司及省城市经济学校筹措解决。
请据此抓紧办理有关手续,争取早日开工建设。
二○○六年十二月十九日
主题词:学校 建设 项目 批复
抄送:西安市发展改革委、城市规划局。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06年12月19日印发
共印1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