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索 引 号: 11610000016000152G/2007-01016
发文字号: 陕发改代赈〔2007〕1735号
发布机构: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文时效: 有效
标  题: 陕发改代赈〔2007〕1735号  关于编报2008年财政预算内以工代赈项目建议计划的通知  
主题分类:
发布日期: 2007-11-20 09:06:00
陕发改代赈〔2007〕1735号  关于编报2008年财政预算内以工代赈项目建议计划的通知  
来源: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07-11-20

关于编报2008年财政预算内以工代赈
项目建议计划的通知

各市发展改革委、各扩权强县发展计划局: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地区司通知要求,为做好2008年中央财政预算内以工代赈项目计划编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内容
  2008年中央财政预算内以工代赈资金继续安排基本农田(淤地坝)、农田水利、乡村道路、人畜饮水项目建设。
  二、资金规模和安排范围
  资金规模控制在2007年省计划下达各市以工代赈资金规模的120%以内。安排的范围主要是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非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规模全省控制在10%以内。
  三、具体要求
  1、上报的以工代赈项目,必须来自各市以工代赈“十一五”规划中的项目库,所选项目必须是贫困群众急需解决的、对当地贫困群众脱贫致富和经济发展起一定作用的项目,要注重安排能吸收一定数量当地贫困群众参加建设的项目。
  2、人畜饮水项目必须来自《陕西省“十一五”农村饮水工程项目实施规划》,所报项目应与水利部门搞好衔接,避免重复上报。资金规模继续按各市2007年的资金规模上报。
  3、做好项目前期工作,列入建议计划的项目必须完成实施方案或设计及其审批工作,具备开工条件。并认真填写“2008年财政预算内以工代赈项目建议计划表”、“2008年财政预算内以工代赈项目建设备案表”(附表1、2)。
  请各市尽快组织编报建议计划,于2007年12月15日前上报我委,并将电子版发送到jwrjz@sohu.comgdx2005118@sohu.com

  附件:1、2008年财政预算内以工代赈项目建议计划表;2、2008年财政预算内以工代赈项目建设备案表.xls


                                 二○○七年十一月二十日

主题词:以工代赈  计划  编制  通知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07年11月20日印发
                                   共印30份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