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支持中小企业技术
创新的若干政策的通知
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中小企业局、教育局、科技局、财政局、人事局、人民银行西安分行营业管理部、陕西省辖内各地市中心支行、隶属海关、国税局、地税局、各银监分局、统计局、知识产权管理机构,杨凌示范区各有关单位:
为了全面提升中小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充分发挥其在建设创新型国家中的重要作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财政部、人事部、人民银行、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银监会、国家统计局、国家知识产权局、中科院制定并联合印发了《关于支持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若干政策》(发改企业〔2007〕2797号),现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省发展改革委 省中小企业局 省教育厅 省科技厅
省财政厅 省人事厅 人行西安分行 西安海关
省国税局 省地税局 陕西银监局 省统计局
省知识产权局 科学院西安分院
二○○七年十二月十二日
主题词:中小企业 技术 创新 联合 通知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07年12月14日印发
共印45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