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稳定成品油
市场供应 加强价格监管的通知
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财政局,杨陵示范区发展改革局、财政局,中石油陕西销售分公司,中石化陕西销售分公司,省延长石油(集团)公司:
根据省政府领导批示精神,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稳定成品油市场供应,加强价格监管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3248号)转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正确认识成品油市场供应形势。近期由于国际油价涨幅较大,国内炼油企业生产成本增加,导致国内成品油资源减少,供应紧张,价格上涨。国家通过组织进口、加大生产等宏观调控措施,基本缓解了成品油供应紧张形势。目前我省成品油市场供应基本平稳,价格有所回落,但高标号柴油供应形势依然严峻,应继续给予高度关注。
2、加大生产,加强管理,保障供应。中石油、中石化在陕炼油企业和省延长石油(集团)公司要再接再厉,开足马力生产,保证市场供应。中石油陕西销售分公司、中石化陕西销售分公司要充分发挥成品油供应主渠道作用,努力挖掘库存潜力,克服惜售心理,增加市场资源投放,督促需要检修的加油站尽量缩短检修时间,限期恢复正常营业。
3、加强成品油价格管理。省内各炼油企业和经营单位要认真执行成品油价格政策。各级价格管理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成品油价格执行情况等的监督检查,对不执行国家价格政策的成品油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人,要从严查处,特别是要严厉打击成品油二级批发商蓄意抬高油价的行为。
4、加强成品油市场监管。各级发展改革、财政、物价等部门要积极会同商务、工商、质监等部门,加大成品油市场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二级批发商囤积居奇的违法行为,
5、加强舆论宣传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合作,加大宣传力度,及时报道有关成品油供应价格情况,正确引导社会舆论,保障省内成品油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省发展改革委 省物价局 省财政厅
二○○七年十二月十八日
主题词:转发 成品油 市场管理 通知
抄送:省委宣传部,省政府办公厅。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07年12月18日印发
共印5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