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索 引 号: 11610000016000152G/2007-01143
发文字号: 陕发改投资〔2007〕1978号
发布机构: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文时效: 有效
标  题: 陕发改投资〔2007〕1978号  关于下达2007年第三批贫困县及缺水县城供水设施建设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的通知   
主题分类:
发布日期: 2007-12-21 17:35:00
陕发改投资〔2007〕1978号  关于下达2007年第三批贫困县及缺水县城供水设施建设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的通知   
来源: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07-12-21

关于下达2007年第三批贫困县及缺水县城
供水设施建设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的通知

西安、渭南、延安、安康、商洛市发展改革委:
  为了支持贫困地区及严重缺水县城加快供水设施建设,缓解缺水矛盾,国家发展改革委以发改投资[2007]2957号文安排我省2007年第三批贫困县及缺水县城供水设施建设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投资计划2500万元。现将计划下达给你们(具体项目见附表),请按此组织实施,并将有关项目管理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地要切实强化工程建设管理,严格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合同制和工程监理制。严格执行工程招标程序,工程的设计、施工、设备材料采购等环节均要实行招投标。要加强对工程质量和进度的监督管理,确保工程质量。
  二、要严格项目建设资金管理。加强对中央补助投资的监管,做到专户管理,专款专用,不得截留和挪用。对列入本计划的项目,所在市发展改革委要会同财政、审计等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严格的资金管理办法,加强资金拨付前的审核和使用中的监督检查。
  三、要积极采取措施,切实保证下达年度计划中有关地方政府、企业承诺的配套投资和银行贷款及时、足额到位,确保项目按计划进行。
  四、认真执行项目进展情况报告制度。列入本计划的项目,各市发展改革委要在每年7月10日和下一年的1月10日前将上半年和全年的项目进展情况报告我委。项目进展情况报告的内容包括:项目投资完成情况、主要工程的形象进度、资金到位情况、工程招标情况、工程概算执行情况,以及工程管理措施等。
  五、各市、县发展改革委(局)要会同水利、建设等部门加强组织协调工作,及时处理项目建设过程中遇到的施工环境、资金配套、施工组织等影响工程进度的问题。

  附件:2007年第三批贫困县及缺水县城供水设施建设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投资计划表.xls


                                 二OO七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主题词:城建  投资  计划  通知
抄送:省财政厅、建设厅、水利厅、审计厅、统计局、物价局。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07年12月21日印发
                                                                    共印1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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