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索 引 号: 11610000016000152G/2008-00784
发文字号: 陕发改高技〔2008〕1563号
发布机构: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文时效: 有效
标  题: 陕发改高技〔2008〕1563号  关于加快西安国家高技术产业基地药物基因蛋白质筛选中试生产和药物安全评价公共服务平台项目建设的通知
主题分类:
发布日期: 2008-11-04 17:23:00
陕发改高技〔2008〕1563号  关于加快西安国家高技术产业基地药物基因蛋白质筛选中试生产和药物安全评价公共服务平台项目建设的通知
来源: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08-11-04

关于加快西安国家高技术产业基地药物基因
蛋白质筛选中试生产和药物安全评价
公共服务平台项目建设的通知

陕西九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2008年第二批国家生物产业基地公共服务条件建设专项项目的复函》(发改办高技〔2008〕2181号)批准你单位承担的西安国家高技术产业基地药物基因、蛋白质筛选中试生产和药物安全评价公共服务平台项目,列入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计划及国家资金补助计划。为了加快项目建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和贴息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和《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04年本)》,该项目属于企业自主决策、报地方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的项目。
  二、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主要建设药物基因和蛋白质筛选等中试制备技术平台,以及药物安全评价平台,为生物制药企业提供药物安全评价,形成基因工程及基因治疗药物开发的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地点为西安市,建设期2年。
  三、项目总投资6005万元。其中,国家安排资金1000万元,主要用于产业研发和公共服务条件建设。
  四、项目应按照西安国家高技术产业基地生物产业发展总体规划要求,坚持公共服务性质,为基地及所在区域各类生物企业和研究机构提供技术开发、产业化和政策咨询等方面的公共服务支撑。
  五、项目建设应严格按照《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切实落实相关建设条件,尽快完成初步设计,报我委审批。
  六、项目建设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施工监理制、招投标制和合同制,应严格按照招标内容和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开展相关工作,严格执行节能、降耗等有关要求,按照批复的建设内容和投资规模进行建设,不得擅自变更,并在确定的建设期内实现项目建设目标。按季度将项目执行情况报送我委。

                                            二○○八年十一月四日

主题词:高技术  项目  通知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08年11月4日印发
                                                 共印1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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