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索 引 号: 11610000016000152G/2008-00886
发文字号: 陕发改投资〔2008〕1822号
发布机构: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文时效: 有效
标  题: 陕发改投资〔2008〕1822号  关于下达长江上中游水土保持重点防治工程2008年新增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
主题分类:
发布日期: 2008-12-05 09:00:00
陕发改投资〔2008〕1822号  关于下达长江上中游水土保持重点防治工程2008年新增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
来源: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08-12-05

关于下达长江上中游水土保持重点防治工程

2008年新增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

宝鸡、汉中、安康市发展改革委、水利(水务)局: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关于下达江河治理项目2008年新增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发改投资[2008]3144号)精神,经研究,现下达长江上中游水土保持重点防治工程2008年新增预算内投资4000万元,其中宝鸡市850万元,汉中市1850万元,安康市1300万元。具体项目和投资安排详见附表。
  请接通知后,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管理办法》和省上批准的小流域综合治理初步设计,抓紧组织实施。新增中央投资必须优先保证用于项目建设工程措施、林草措施等直接费用,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要切实加强项目建设管理,确保工程质量、进度和投资效益,按月向省级有关部门报送项目进展情况。

  附件:2008年长江上中游水土保持重点防治工程新增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表.xls

 

                                      二OO八年十二月一日

 

主题词:水土保持  投资  通知
  抄送: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水利部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财政厅、审计厅、统计局、水保局,宝鸡、汉中、
安康市政府。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08年12月1日印发
                                                         共印1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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