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核准文件格式文本的通知
各市发展改革委、经贸委、杨凌示范区发展改革局、省属企业:
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制度,国家发展改革委以发改办投资[2008]2369号文件下发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核准文件格式文本的通知》,现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准文件格式文本,印发省发展改革委核准文件格式文本,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认真学习研究《核准文件格式文本》精神和内容。本次颁布的《核准文件格式文本》,适用于我省发展改革委和各市发展改革委核准的企业投资项目,包括项目单位自行偿还、不需要政府担保的使用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的企业投资。境外投资项目核准文件格式待国家发展改革委制订后另行颁布。
二、企业投资项目核准,要严格按照《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文件的有关要求,在规定的核准目录范围和权限内,按照《核准文件格式文本》格式要求办理。
三、招标内容核准,应按照发改办法规[2005]824号和国家计委9号令等有关规定进行办理。
四、使用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的企业投资项目以及外商投资项目在核准时,应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第22、28号令等有关规定办理。
五、自即日起,省发展改革委核准企业投资项目时,均应按照《核准文件格式文本》的要求办理核准文件。
二OO八年十二月十五日
主题词:转发 核准 格式 通知
抄送:省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08年12月1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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