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索 引 号: 11610000016000152G/2014-00304
发文字号: 陕发改高技〔2014〕799号
发布机构: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文时效: 有效
标  题: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同意组建陕西省煤层气(瓦斯)抽采利用工程研究中心的通知
主题分类:
发布日期: 2014-07-02 09:33:00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同意组建陕西省煤层气(瓦斯)抽采利用工程研究中心的通知
来源: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4-07-02

中煤科工集团西安研究院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组建陕西省煤层气(瓦斯)抽采利用工程研究中心的请示》(中煤科工西安院〔2014〕40号)收悉。我委于2014年5月28日组织由陕西省地质调查院王双明研究员为组长的专家组,对陕西省煤层气(瓦斯)抽采利用工程研究中心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了评审。专家组一致认为,拟建工程研究中心建设任务目标明确,管理机构健全,运行机制合理,建设方案可行。经研究,同意依托中煤科工集团西安研究院有限公司建设陕西省煤层气(瓦斯)抽采利用工程研究中心,并就该工程研究中心建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攻克煤层气(瓦斯)抽采利用发展的技术瓶颈,建立研究成果向工程技术转化的有效渠道,成为产业技术自主创新的重要源头和提升创新能力的支撑平台。
  二、建设主要任务:开展煤层气(瓦斯)分析测试、钻井和高效低成本增产改造等关键共性技术及装备研究,进行工程化研发验证和产业化示范,带动我省煤层气(瓦斯)抽采利用上、下游产业链的发展,提升我省煤层气(瓦斯)抽采利用技术水平,推动相关行业和企业快速发展。
  三、建设主要领域:在煤矿安全、新能源开发和节能减排等行业领域开展煤层气(瓦斯)抽采利用技术与装备工程化研究和产业化示范,完善相关工艺规范、检验规范等技术标准。
  四、请你们按照《陕西省工程研究中心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完善相应的组织机构和管理机制,落实中心的研发管理人员,以及相关研究试验设施条件,加强和规范工程研究中心建设和运行管理。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4年7月2日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