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发展改革委(局),各相关企业: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中办国办通知精神做好2015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委会办明电〔2014〕27号)和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精神,切实做好2015年春节期间石油天然气管道安全保护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切实落实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工作责任
石油天然气管道安全事关国计民生,春节期间做好石油天然气管道安全保护工作至关重要。管道沿线各市(区)发展改革委(局)和各管道企业,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规定,认真履行管道安全保护监管职责,按照“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监管责任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建立各级石油天然气管道设施保护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强化部门联动,密切企地协作,及时沟通信息,统一安排、统一排查、统一整治,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管道保护格局。
二、落实措施,切实提高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工作水平
各管道企业作为管道防护的责任主体,要强化防护措施,建立巡护、巡检和抽检防护机制,进一步推广警企联防等保护模式,对桥涵、隧道、阀站、人口密集区等重点地段,组织专人进行防护。春节到来之前,要会同市(区)政府主管部门和管道企业,组织开展安全大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各类安全隐患和问题,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后患,坚决堵塞各种漏洞,确保管道安全。
三、积极预防,切实做好石油天然气管道安全防范工作
各管道企业要严格执行管道安全保护规章制度,并尽快制定和完善管道安全保护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强化工作措施,明确工作责任。各市(区)发展改革委(局)要积极配合,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积极采取相应措施,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各项准备工作。春节期间,要加强值班调度,做好应急预案,对突发事件及时处置。
四、大力宣传,切实提高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意识
要认真贯彻“防治结合,依靠群众”的方针,采取各种宣传方式,加大石油天然气管道设施安全保护知识的宣传,提高石油天然气管道沿线群众的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牢固树立“管道安全、人人有责”的理念,建立有奖举报制度,形成群防群治的管道保护新格局,确保全省人民过一个安全、和谐、祥和的春节。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5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