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韩城市经济发展局、杨凌示范区发展改革局、西咸新区经济发展局:
为了做好2015年东部城市对口支持西部地区人才培训工作,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东部城市对口支持西部地区人才培训计划的通知》(发改办西部〔2015〕124号)精神,结合前期调研各市(区)人才培训需求,我们制定了《2015年东部城市对口支持西部地区人才培训计划》(详见附件),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东部城市对口支持西部地区人才培训计划是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加强西部地区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各选派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确保东部城市对口支持西部地区人才培训工作按计划实施。
二、培训经费除参训人员的往返交通费用由选派单位负担外,其他费用由承担对口培训任务的东部城市承担。
三、各市(区)发改部门要明确一名领导同志负责此项工作,并于2月15日前将负责人名单和联络方式报省发改委西开处。
联系人:张灵辉
电 话:87292124 传 真:87291670
邮 箱:zhl87292124@163.com
附件:2015年东部城市对口支持西部地区人才培训计划.xls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5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