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索 引 号: 11610000016000152G/2015-00182
发文字号: 陕发改农经〔2015〕110号
发布机构: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文时效: 有效
标  题: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铜川市耀州区核桃林业产业示范园区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主题分类:
发布日期: 2015-01-26 15:38:00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铜川市耀州区核桃林业产业示范园区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来源: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5-01-26

铜川市发展改革委、林业局:
  你市《关于上报<铜川市耀州区2014年核桃林业产业示范园区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报告》(铜发改农经〔2014〕225号)收悉。为巩固退耕还林成果,改善退耕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解决退耕农户当前生活和长远发展问题,构建生态改善、农民增收和经济发展的长效机制,经研究,原则同意建设铜川市耀州区核桃产业示范园区。现就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耀州区核桃林业产业示范园区建设项目。
  二、项目法人:铜川市耀州区林业工作站。
  三、项目建设地点:铜川市耀州区退耕还林区域,包括照金、庙湾、瑶曲3个镇。
  四、项目建设规模:新建核桃经济林示范基地5000亩(其中新建核桃示范园1000亩),改造提升低产低效核桃园16000亩(其中改造提升核桃示范园1000亩);设立宣传牌3座,标志碑20块;修建蓄水池4座,铺设滴灌管网1000亩;修建生产道路2.5公里;购置生产工器具370套;新建核桃保鲜库1000平方米,配套相应设备。
  五、项目估算投资和资金来源:估算项目建设总投资为1269万元。资金来源: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资金600万元,地方配套和群众投工投劳669万元。
  六、建设期限:两年。
  七、项目经济和社会效益:项目建成后,可带动项目区退耕农民实现持续增收,有较好的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
  请你市据此批复抓紧组织编制工程初步设计。初步设计由你市林业主管部门商发展改革部门初审后联合报省林业厅审批。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5年1月26日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