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发展改革委、林业局:
你市《关于上报<凤县核桃经济林示范基地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宝市发改农业字〔2013〕582号)收悉。为巩固退耕还林成果,改善退耕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解决退耕农户当前生活和长远发展问题,构建生态改善、农民增收和经济发展的长效机制,经研究,原则同意建设凤县核桃经济林示范基地。现就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凤县核桃经济林示范基地二期建设项目。
二、项目法人:凤县林业工作站。
三、项目建设地点:宝鸡市凤县退耕还林区域,包括平木、留凤关2个镇。
四、项目建设规模:新建核桃经济示范林10000亩,设立宣传牌2座、标志碑15块,购置必要的生产工器具。
五、项目估算投资和资金来源:估算项目建设总投资为718万元。资金来源:申请巩固退耕还林专项资金400万元,地方配套和群众投工投劳318万元。
六、建设期限:两年。
七、项目经济和社会效益:项目建成后,正常年份经营收益达2000万元,带动项目区退耕农民实现持续增收,有较好的生态和经济效益。
请你市据此批复抓紧组织编制工程初步设计。初步设计由你市林业主管部门商发展改革部门初审后联合报省林业厅审批。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5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