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索 引 号: 11610000016000152G/2015-00216
发文字号: 陕发改农经〔2015〕144号
发布机构: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文时效: 有效
标  题: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延安市志丹县山地苹果经济林基地建设四期试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主题分类:
发布日期: 2015-01-26 16:18:20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延安市志丹县山地苹果经济林基地建设四期试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来源: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5-01-26

延安市发展改革委、林业局:
  你市《关于呈报<2014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后续产业志丹县山地苹果经济林示范基地建设试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报告》(延发改字〔2014〕148号)收悉。为巩固退耕还林成果,改善退耕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解决退耕农户当前生活和长远发展问题,构建生态改善、农民增收和经济发展的长效机制,经研究,原则同意建设志丹县山地苹果经济林示范基地。现就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志丹县山地苹果经济林基地建设四期试点项目。
  二、项目法人:志丹县退耕还林工程管理办公室。
  三、项目建设地点:延安市志丹县退耕还林区域,包括顺宁、保安、双河3个乡(镇)。
  四、项目建设规模:新建山地苹果经济林基地5000亩,改造低产低效山地苹果经济林8000亩;设立宣传牌3座,标志碑9块;修建集流水窖30座,购置必要的生产工器具280套。
  五、项目估算投资和资金来源:估算项目建设总投资为692万元。资金来源: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资金400万元,地方配套和群众投工投劳292万元。
  六、建设期限:两年。
  七、项目经济和社会效益:项目建成后,可带动项目区退耕农民实现持续增收,有较好的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
  请你市据此批复抓紧组织编制工程初步设计。初步设计由你市林业主管部门商发展改革部门初审后联合报省林业厅审批。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5年1月26日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