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水利(水务)局,韩城市经济发展局、水务局,神木、府谷县发展改革局、水务局,省林业厅,省农垦集团公司: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关于下达2015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第一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发改投资〔2014〕3013号)精神,按照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十二五”规划及项目前期工作进展情况,经研究,现将2015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下达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计划总投资130068.3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91319万元,地方配套投资38749.3万元,涉及解决222.15万农村人口(含28.48万农村学校师生)的饮水安全问题。具体项目和投资安排详见附表。
二、今年是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十二”规划的最后一年,各地要按照农村饮水安全保障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的要求,采取有力措施,加大投入力度,实施好本批计划下达的项目,未列入中省投资计划的其它农村饮水项目,由各市、县(市、区)筹措资金安排建设,确保如期完成 “十二五”规划确定的建设任务,实现“让所有农村居民都喝上干净水”的工作目标。
三、要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等五部门《关于转发<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陕发改农经〔2014〕360号),切实加强项目建设和资金管理,加大督促检查力度,确保工程质量和投资效益,建立工程长效良性运行机制。
四、请接到文件后于5个工作日内转发下达投资计划,抓紧落实地方配套投资,并将计划下达和配套资金落实情况报省发展改革委和水利厅备案。本批投资计划执行情况及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实行季报制度,请各地按规定及时报送相关信息。
附件:1、2015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总表(不发市县);2、2015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表(分发市县).xls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陕西省水利厅
2015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