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索 引 号: 11610000016000152G/2015-00261
发文字号: 陕发改环资〔2015〕319号
发布机构: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文时效: 有效
标  题: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组织申报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2015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备选项目的通知
主题分类:
发布日期: 2015-03-24 14:49:00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组织申报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2015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备选项目的通知
来源: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5-03-24

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韩城市经济发展局,杨凌示范区发展改革局、西咸新区经济发展局,神木县、府谷县发展改革局,有关中省企业(集团):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2015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备选项目的通知》(发改办环资〔2015〕631号)转发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市(县)发改部门按照《通知》要求的选项范围、选项条件,抓紧组织遴选项目。
  二、有关中省企业(集团)可直接向我委报送备选项目,但必须同时抄送属地发改部门。
  三、申报项目需报送项目单行材料,列出目录并装订成册,一式两份(重点流域工业点源治理和清洁生产示范项目、节能环保技术装备产业化示范项目一式三份)。单行材料内容包括:
  (1)由乙级以上资质的咨询设计单位(需提供资质证书的影印件并加盖公章)编制的项目资金申请报告或可行性研究报告。(重点流域工业点源治理和清洁生产示范项目、节能环保技术装备产业化示范项目需由甲级资质咨询设计单位编制)。
  (2)项目审批(备案、核准)文件的复印件。
  (3)企业基本情况表。
  (4)项目基本情况表。
  (5)节能审查意见或节能登记备案表。
  四、备选项目申报文件及有关材料请于2015年4月1日前报送我委(环资处),并将项目汇总表(excel格式)、项目申报材料(word格式)和使用“中央投资项目编报软件”导出的项目库文件(后缀为imo)发送至sxfgwhzc@126.com,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孙豫坤  029—87294801

  附件: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2015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备选项目的通知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5年3月23日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