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韩城市经济发展局,杨凌示范区发展改革局、西咸新区经济发展局,神木县、府谷县发展改革局,有关中省企业(集团):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2015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备选项目的通知》(发改办环资〔2015〕631号)转发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市(县)发改部门按照《通知》要求的选项范围、选项条件,抓紧组织遴选项目。
二、有关中省企业(集团)可直接向我委报送备选项目,但必须同时抄送属地发改部门。
三、申报项目需报送项目单行材料,列出目录并装订成册,一式两份(重点流域工业点源治理和清洁生产示范项目、节能环保技术装备产业化示范项目一式三份)。单行材料内容包括:
(1)由乙级以上资质的咨询设计单位(需提供资质证书的影印件并加盖公章)编制的项目资金申请报告或可行性研究报告。(重点流域工业点源治理和清洁生产示范项目、节能环保技术装备产业化示范项目需由甲级资质咨询设计单位编制)。
(2)项目审批(备案、核准)文件的复印件。
(3)企业基本情况表。
(4)项目基本情况表。
(5)节能审查意见或节能登记备案表。
四、备选项目申报文件及有关材料请于2015年4月1日前报送我委(环资处),并将项目汇总表(excel格式)、项目申报材料(word格式)和使用“中央投资项目编报软件”导出的项目库文件(后缀为imo)发送至sxfgwhzc@126.com,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孙豫坤 029—87294801
附件: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2015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备选项目的通知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5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