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索 引 号: 11610000016000152G/2015-00266
发文字号: 陕发改投资〔2015〕362号
发布机构: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文时效: 有效
标  题: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我省2015年农网改造升级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
主题分类:
发布日期: 2015-04-03 16:53:00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我省2015年农网改造升级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
来源: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5-04-03

各市发展改革委、杨凌示范区发展改革局,韩城市发展改革局,省电力公司、省地方电力公司:

  为进一步提升我省农网供电能力和可靠性,满足农村用电快速增长的需要,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下达我省2015年农网改造升级工程投资计划(发改投资〔2015〕554号)19亿元(省电力公司10亿元、省地方电力公司9亿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3亿元、企业自有投资0.8亿元、银行贷款15.2亿元。具体安排详见附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市发展改革委及时将投资计划和可研批复(工程投资和工程量以投资计划为准)转发给各县(区),督促各县(区)发展改革部门将2015年度工程建设内容、投资计划、建设时间等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二、省电力公司、省地方电力公司作为项目法人要及时办理中央预算内资金拨付手续,依据可研批复的主要内容和下达的投资规模抓紧分解投资计划;严格按照《农村电网改造升级项目管理办法》组织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和初步设计,并于7月底前报我委备案。要认真总结前几年工程建设和工程验收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管理,抓好工程组织实施,确保工程质量,加快工程进度,按时完成计划,为做好“十三五”农网改造打好基础。实施中项目确需调整变更的,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重新履行相关审批手续;严格资金管理、核算,严禁挤占、挪用农网改造升级资金,杜绝工程建设中乱收费、乱摊派问题。  
  三、强化组织领导,加强项目管理。各市(区)发展改革委要依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项目管理办法》,加强对农网改造升级工程的督促检查,落实管理责任,对工程进度和质量适时进行检查监督,指导电网企业做好工程的竣工验收、决算、审计和单项工程验收,省电力公司、省地方电力公司及所属各级电网经营企业要加强工程管理和工程质量,按时完成工程建设、决算、审计和单项工程验收,主动接受各级政府和群众监督。  
  四、各级发展改革和供电部门要共同做好负荷增长较快地区和未改造村组的电网改造,确保农业生产、农民生活用电。共同做好“十三五”及2016年度工程项目储备和筛选工作,落实好相关建设条件,开展相关前期工作。

  附件:1.2015年陕西省农网改造升级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表;2.2015年农网改造升级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表(分送各市).xls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5年4月3日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