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林业局、水利(务)局,韩城市经济发展局、财政局、林业局、水务局: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五部委《关于2015年度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建设任务的批复》(发改西部〔2015〕651号)精神,结合我省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规划年度任务安排和各地市以往年度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建设任务实施情况,经研究,现将 2015年度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基本口粮田、生态移民、退耕农民培训和补植补造建设任务分市指导规模(详见附件1)印发你们,并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抓紧做好2015年度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建议计划编报工作
(一)我省2015年度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基本口粮田建设任务共计54.55万亩,国家投资补助标准为每亩500元(黄河流域)。基本口粮田建设要坚持突出重点、因地制宜、相对集中、整村推进的原则,与土地整治、小型农田水利、水土保持、土壤改良等建设项目整合,提高建设水平。实施方案的编制按《陕西省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基本口粮田项目实施方案编制指南》执行。
(二)我省2015年度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生态移民搬迁任务共计39215人,国家投资补助标准为每人6000元。生态移民要按照《陕西省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生态移民项目实施指导意见》(陕发改农经〔2010〕417号)文件要求,紧密结合《陕南地区移民搬迁安置总体规划》、《白于山区扶贫移民搬迁规划》和《陕北黄河沿岸土石山区扶贫移民搬迁规划》,坚持以人为本、统一规划、政府引导、群众自愿、突出重点的原则,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与新农村建设、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农村产业发展紧密结合的要求组织建设项目。
(三)我省2015年度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农民培训8.1万人次,国家投资补助标准为每人次150元。农民技能培训要围绕农村经济产业结构调整,以产业技能培训为重点,坚持“分类指导、分级培训、因地制宜、因需施训”的原则,结合后续产业发展,突出“林、桑、果、畜、禽和加工”等经济效益好的实用操作技术培训。
(四)我省2015年度巩固退耕还林成果补植补造32.56万亩,国家投资补助标准为每亩100元。补植补造任务安排,各地可结合各县苗木及劳动力供应、组织准备、工作实绩以及补植补造面积最新变化等情况,在县(区、市)间统筹协调。
(五)请根据以上要求抓紧将2015年度建设任务分解到县(市、区),严格按样表(见附件2)编制2015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项目建设任务和投资建议计划。建议计划于5月20日前联合报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和省级行业主管部门。今年国家对计划下达时限有严格要求,请各市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上报工作,逾期未报者将不安排年度计划。
二、抓紧全面完成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规划建设任务
(一)加快项目建设进度。今年是《陕西省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规划(2008-2015年)》的收官之年,各市要严格按照各年度下达的建设任务,认真组织实施,加快项目建设进度。以前年度下达的建设任务要在年底前全部完成,2015年建设任务力争上半年全面实施,确保2016年全面完成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各项建设任务。
(二)加强项目管理和资金管理。各市要认真落实项目、资金管理使用办法,对已实施项目加强检查,对存在的问题要严格整改。加强在建项目建设管理、质量监督和竣工验收,确保工程质量。加强对资金分配、调拨使用的监督,杜绝违规、违法占用、挪用、滥用专项资金,确保资金安全。注意及时补充完善档案资料。
(三)重点扶持困难退耕农户。2015年建设任务的安排要突出重点,向困难农户倾斜,集中力量,有针对性地解决困难退耕农户的长远生计问题。
三、全面评估退耕还林工程实施效果,总结退耕还林经验
各市要认真组织“回头看”,评估第一轮退耕还林实施效果,提炼出在保护生态和提高农民收入方面的有效做法,找出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并就后续政策问题深入研究,及时提出对策建议。总结材料请于5月30日前报省发展改革委,并抄送省财政厅、省林业厅、省农业厅、省水利厅。
附件:1.陕西省2015年度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分市建设任务计划表.xls
附件:2.2015年度巩固退耕还林成果XX项目建设任务和投资建议计划表(样表).xls
省发展改革委 省财政厅
省林业厅 省水利厅
2015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