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索 引 号: 11610000016000152G/2015-00364
发文字号: 陕发改农经〔2015〕1758号
发布机构: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文时效: 有效
标  题: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咸阳市三原县核桃经济林示范基地四期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主题分类:
发布日期: 2015-12-21 10:16:40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咸阳市三原县核桃经济林示范基地四期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来源:信息办 发布时间:2015-12-21

咸阳市发展改革委、林业局:

  你市《关于报送<三原县核桃经济林示范基地四期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报告》(咸发改〔2015〕403号)收悉。为巩固退耕还林成果,改善退耕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解决退耕农户当前生活和长远发展问题,构建生态改善、农民增收和经济发展的长效机制,经研究,原则同意建设三原县核桃经济林示范基地。现就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咸阳市三原县核桃经济林示范基地四期建设项目。

  二、项目法人:三原县林业工作站。

  三、项目建设地点:咸阳市三原县退耕还林区域,包括新兴镇、徐木中心、马额中心、嵯峨镇4个镇(中心)。

  四、项目建设规模:新建高产核桃示范林4000亩,核桃低产林改造9600亩;设立宣传牌3座,标志碑10块;购置生产工器具、病虫害防治设备218台(套)。

  五、项目估算投资和资金来源:估算项目建设总投资为964.09万元。资金来源: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资金400万元,地方配套和群众投工投劳564.09万元。

  六、建设期限:两年。

  七、项目经济和社会效益:项目建成后,正常年份经营收益能带动项目区退耕农民实现持续增收,有较好的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

  请你市据此批复抓紧组织编制工程初步设计。初步设计由你市林业主管部门商发展改革部门初审后联合报省林业厅审批。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5年12月21日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