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索 引 号: 11610000016000152G/2015-00371
发文字号: 陕发改农经〔2015〕1765号
发布机构: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文时效: 有效
标  题: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延安市子长县山地苹果经济林示范基地三期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主题分类:
发布日期: 2015-12-21 11:05:10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延安市子长县山地苹果经济林示范基地三期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来源:信息办 发布时间:2015-12-21

延安市发展改革委、林业局:

  你市《关于呈报<子长县2015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后续产业山地苹果经济林示范基地建设三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报告》(延发改字〔2015〕168号)收悉。为巩固退耕还林成果,改善退耕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解决退耕农户当前生活和长远发展问题,构建生态改善、农民增收和经济发展的长效机制,经研究,原则同意建设子长县山地苹果经济林示范基地。现就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延安市子长县山地苹果经济林示范基地三期建设项目。

  二、项目法人:子长县退耕还林工程管理办公室。

  三、项目建设地点:延安市子长县退耕还林区域,包括南沟岔镇、安定镇、玉家湾镇3个镇。

  四、项目建设规模:新建山地苹果经济林示范基地8750亩;设立宣传牌3座,标志碑7块;购置生产工器具70套。

  五、项目估算投资和资金来源:估算项目建设总投资为596万元。资金来源: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资金350万元,地方配套和群众投工投劳246万元。

  六、建设期限:两年。

  七、项目经济和社会效益:项目建成后,正常年份经营收益能带动项目区退耕农民实现持续增收,有较好的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

  请你市据此批复抓紧组织编制工程初步设计。初步设计由你市林业主管部门商发展改革部门初审后联合报省林业厅审批。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5年12月21日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