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发展改革委、林业局:
你市《关于报送<靖边县2015年杏树经济林示范基地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榆政发改字〔2015〕151号)收悉。为巩固退耕还林成果,改善退耕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解决退耕农户当前生活和长远发展问题,构建生态改善、农民增收和经济发展的长效机制,经研究,原则同意建设靖边县杏树经济林示范基地。现就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榆林市靖边县杏树经济林示范基地五期建设项目。
二、项目法人:靖边县林业工作站。
三、项目建设地点:榆林市靖边县退耕还林区域,包括宁条梁镇、龙洲镇、张畔镇、海则滩镇、杨米涧镇5个镇。
四、项目建设规模:新建杏树经济林6000亩,改造杏树低产林6400亩;设立宣传牌3座,标志碑12座;建设3000立方米的冷库1座,修建生产道路1.6公里。
五、项目估算投资和资金来源:估算项目建设总投资为740.78万元。资金来源: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资金400万元,地方配套和群众投工投劳340.78万元。
六、建设期限:两年。
七、项目经济和社会效益:项目建成后,正常年份经营收益能带动项目区退耕农民实现持续增收,有较好的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
请你市据此批复抓紧组织编制工程初步设计。初步设计由你市林业主管部门商发展改革部门初审后联合报省林业厅审批。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5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