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索 引 号: 11610000016000152G/2017-00244
发文字号: 陕发改投资〔2017〕509号
发布机构: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文时效: 有效
标  题: 关于下达我省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及污水管网工程项目2017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
主题分类:
发布日期: 2017-04-25 12:11:57
关于下达我省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及污水管网工程项目2017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
来源:信息办 发布时间:2017-04-25

各有关市发展改革委(局):

  为加快我省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项目建设,国家发改委以发改投资〔2017〕244号文切块下达我省2017年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及污水管网工程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20,000万元。现将计划分解下达给你们(具体项目见附件),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批下达38个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160,318万元。该批项目的建设规模为“新增污水处理能力不低于15万吨/日,污水及中水管网不低于150公里,污泥无害化处理能力不低于200吨/日;新增垃圾处理能力不低于500吨/日,垃圾收转运能力不低于50吨/日”。

    二、请各地市严格按照批准的项目名称、内容和规模进行建设,严禁擅自变更建设内容、更改建设规模。如确需调整,必须按程序报批。

  三、严格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以及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管理有关规定,确保项目有序实施,按期建成,尽早发挥效益。

  四、严格项目建设资金管理。加强对中央补助投资的监管,做到专户管理,专款专用,严禁滞留、挪用和浪费。对列入本级计划的项目,所在市发改委要会同财政等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严格的资金管理办法,加强资金拨付前的审核和使用中的监督检查。

  五、加强跟踪调度,加快项目实施进度。计划下达后,请分别于每月的月底前,按时向我委环资处报送本批投资计划项目截止本月末项目建设进展情况。

  六、强化监督检查。要加强项目实施管理,做好监督检查工作,加大项目实施的抽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及时报告我委。要主动接受并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审计检查和项目稽察。

 

  附件:1.陕西省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及污水管网工程项目2017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汇总表(不发各市)

  附件:2.陕西省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及污水管网工程项目2017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表(分发有关市)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3月9日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