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610000016000152G/2019-00290
发文字号: 陕发改环资〔2019〕1207号
发布机构: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文时效: 有效
标 题: 关于西安市地铁十四号线(北客站~贺韶村)工程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主题分类:
发布日期: 2019-10-09 16:03:23
关于西安市地铁十四号线(北客站~贺韶村)工程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来源:资源环境处
发布时间:2019-10-09
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
报来《关于西安市地铁十四号线(北客站~贺韶村)工程节能评估的请示》(市发改字〔2019〕149号)收悉,根据《陕西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陕发改环资〔2017〕331号)有关规定,经审查研究,具体意见如下:
一、项目由西安市地下铁道有限责任公司建设,项目起于北客站,止于国际港务区贺韶村,线路全长13.65公里,全为地下线,设车站8座,含3座换乘站,设1座停车场,新建主变1座,车辆采用轮轨B型车型,初、近、远期均采用4动2拖6辆编组。项目总投资1039000万元,项目代码2019-610100-54-01-037632。
经审查,项目初期2024年综合能源消耗量8816.14吨标准煤(当量值),25068.02吨标准煤(等价值),其中电力6660.93万千瓦时、天然气51.87万立方米,水69.03万立方米;近期2031年综合能源消耗量10659.56吨标准煤(当量值),30545.91吨标准煤(等价值),其中电力8155.23万千瓦时、天然气52.44万立方米,水71.17万立方米;远期2046年综合能源消耗量12124.22吨标准煤(当量值),34903.16吨标准煤(等价值),其中电力9344.51万千瓦时、天然气52.69万立方米,水72.86万立方米。项目近期车公里牵引能耗2.53千瓦时 /车·千米,正线公里综合能耗779.11吨标准煤/千米,单位客运量综合能耗0.16吨标准煤/万人·千米,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为25.06千克标准煤/(平方米·年),处于先进水平。
二、建设单位要积极采取各项节能措施,进一步改进和加强节能工作:
(一)采取线路设置节能坡,优化线路路由、选择节能线路,电梯选用永磁同步驱动电梯,自动扶梯采用变频调速控制(VVVF方式),隧道排热风机采用变频TEF风机,车站公共区空调变频调节,太阳能(辅助空气源热泵)热水系统,LED灯照明等节能措施,进一步降低能耗。
(二)根据《能源管理体系要求》(GB/T23331)等,建立健全能源管理体系;根据《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17167)等标准规范,落实能源计量器具配备方案,严格配备能源计量器具,建立能源计量管理体系,建设能耗在线监测系统;设立能源管理岗位,分析评价能源利用效率。
三、节能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 2 年内有效。项目单位严格按照本批复要求和批准后的节能报告书中所列建设内容及规模、建设方案、节能措施、能源利用状况及能效水平、主要用能设备、能源计量器具等内容进行实施并开展节能管理工作。项目建设内容、能效水平等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向节能审查机关提出变更申请。项目投入生产、使用前,应对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进行验收。
四、项目单位应在节能审查意见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节能报告分送市县节能主管部门,并按规定接受各级节能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节能主管部门要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对项目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适时组织监督检查。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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