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610000016000152G/2019-00305
发文字号: 陕发改环资〔2019〕1387号
发布机构: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文时效: 有效
标 题: 关于西安市浐灞生态区冯家滩村城中村改造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主题分类:
发布日期: 2019-11-11 09:32:09
关于西安市浐灞生态区冯家滩村城中村改造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来源:资源环境处
发布时间:2019-11-11
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
报来《关于冯家滩村城中村改造项目节能评估的请示》(市发改字〔2019〕129号)收悉,根据《陕西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陕发改环资〔2017〕331号)有关规定,经审查研究,具体意见如下:
一、项目由陕西巨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位于西安市浐灞生态区区域内,东风路以南,北辰路以东,浐水中路两侧。项目包括DK1、DK2二期,DK1 包含17栋高层住宅,临街商铺,总用地面积117488.5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67608.58平方米。DK2二期包含3栋高层住宅,1栋3层幼儿园,1栋26层酒店,临街商铺,总用地面积2460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46582平方米。项目总投资256327万元,项目代码2019-610158-47-01-028620。
经审查,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耗量4898.44吨标准煤(当量值),8857.09吨标准煤(等价值),其中年耗电力 1653.02万千瓦时、天然气 83.88万立方米,热力54381.1吉焦,水74.14 万立方米。项目居住建筑非供暖耗电2617.48千瓦时/(年·户)、耗气120立方米/(年·户),住宅采暖能耗0.12吉焦/平方米。
二、建设单位要积极采取各项节能措施,进一步改进和加强节能工作:
(一)采取以下节能措施,进一步降低能耗:建设雨水利用系统、并利用市政中水补充雨水不足;室内采用 LED照明、室外采用太阳能照明;采用太阳能热水系统;酒店制冷采用高效冷水机组;电梯安装能源回馈装置,酒店电梯采用分区控制;住宅、幼儿园采用地板辐射采暖系统;酒店供热系统采用智能控制技术;采用气候补偿器。
(二)根据《能源管理体系要求》(GB/T23331)等,建立健全能源管理体系;根据《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17167)等标准规范,落实能源计量器具配备方案,严格配备能源计量器具,建立能源计量管理体系,建设能耗在线监测系统;设立能源管理岗位,分析评价能源利用效率。
三、节能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 2 年内有效。项目单位严格按照本批复要求和批准后的节能报告书中所列建设内容及规模、建设方案、节能措施、能源利用状况及能效水平、主要用能设备、能源计量器具等内容进行实施并开展节能管理工作。项目建设内容、能效水平等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向节能审查机关提出变更申请。项目投入生产、使用前,应对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进行验收。
四、项目单位应在节能审查意见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节能报告分送市县节能主管部门,并按规定接受各级节能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节能主管部门要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对项目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适时组织监督检查。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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