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索 引 号: 11610000016000152G/2019-00311
发文字号: 陕发改环资〔2019〕1463号
发布机构: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文时效: 有效
标  题: 关于省节能中心组织全省节能监察工作的委托书
主题分类:
发布日期: 2019-11-21 15:12:41
关于省节能中心组织全省节能监察工作的委托书
来源:环资处 发布时间:2019-11-21
省节能中心:
  按照《陕西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办法》(陕政发〔2019〕11号)要求,根据省编办《关于调整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所属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的通知》(陕编办发〔2019〕4号)和全省节能工作需要,现委托你单位负责组织全省节能监察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监察内容: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监察、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事中事后监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陕西省节约能源条例》、《节能监察办法》等法律法规中明确的应由省级节能机构开展的其他节能监察工作。
  2.工作要求:规范执法程序,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要求开展节能监察,查处违法违规用能行为,及时填报相关信息,每半年报告节能监察工作开展情况,提升节能管理工作水平。
  3.委托时限:本委托自委托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五年。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11月21日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