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610000016000152G/2019-00321
发文字号: 陕发改环资〔2019〕1530号
发布机构: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文时效: 有效
标 题: 关于西安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西安市地铁八号线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主题分类:
发布日期: 2019-12-02 15:27:36
关于西安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西安市地铁八号线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来源:环资处
发布时间:2019-12-02
西安市发展改革委:
报来《关于西安市地铁八号线项目节能评估的请示》(市发改字〔2019〕148号)收悉,根据《陕西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陕发改环资〔2017〕331号)有关规定,经审查研究,具体意见如下:
一、项目由西安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建设,位于西安市,贯穿雁塔区、新城区、灞桥区、未央区、莲湖区等5个行政区以及高新区、曲江新区、浐灞生态园区、经开区等4个开发新区,线路全长约49.896千米,均为地下线,共设车站37座,其中换乘站18座,新建1座王家坟主变电所。项目总投资437.66亿元,项目代码2019-610100-54-01-037719。
经审查,项目初期2027年综合能源消耗量46547.07吨标准煤(当量值),109429.65吨标准煤(等价值),其中电力33972.22万千瓦时、热力139085.59吉焦、天然气4.0854万立方米;近期2034年综合能源消耗量51950.38吨标准煤(当量值),122965.75吨标准煤(等价值),其中电力38365.95万千瓦时、热力139085.59吉焦、天然气4.367万立方米;远期2049年综合能源消耗量57529.95吨标准煤(当量值),136939.86吨标准煤(等价值),其中电力42901.09万千瓦时、热力139085.59吉焦、天然气4.851万立方米。项目近期车公里牵引电耗2.82千瓦时 /车·千米。
二、建设单位要积极采取各项节能措施,进一步改进和加强节能工作:
(一)优化线路平、纵面设计,尽量采用大曲线半径,线路区间坡度尽量平缓;部分区间采取“高站位、低区间”节能坡设计方案;优化行车组织方案,合理确定机车交路、发车对数及行车速度;采用集中供电方式,选择合理电压等级,供配电系统采取无功补偿及谐波治理措施;车站及区间通风系统采取节能运行管理模式;自动扶梯采用变频运行方式;综合楼等主要公共建筑按照《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 50189-2015)进行节能设计;采用LED照明等节能措施,进一步降低能耗。
(二)项目单位根据《能源管理体系要求》(GB/T23331)等,建立健全能源管理体系;根据《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17167)等标准规范,严格配备能源计量器具,建立能源计量管理体系,建设能耗在线监测系统;设立能源管理岗位,分析评价能源利用效率。
三、节能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 2 年内有效。项目单位严格按照本批复要求和批准后的节能报告书中所列建设内容及规模、建设方案、节能措施、能源利用状况及能效水平、主要用能设备、能源计量器具等内容进行实施并开展节能管理工作。项目建设内容、能效水平等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向节能审查机关提出变更申请。项目投入生产、使用前,应对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进行验收。
四、项目单位应在节能审查意见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节能报告分送市县节能主管部门,并按规定接受各级节能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节能主管部门要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对项目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适时组织监督检查。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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