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索 引 号: 11610000016000152G/2016-00168
发文字号: 陕发改油气〔2016〕113号
发布机构: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文时效: 有效
标  题: 关于有序做好车用甲醇汽油(燃料)推广工作的通知
主题分类:
发布日期: 2016-01-21 10:35:18
关于有序做好车用甲醇汽油(燃料)推广工作的通知
来源:信息办 发布时间:2016-01-21
各市发展改革委、工信委、质监局、商务局、环保局、安监局,各甲醇汽油(燃料)生产销售运输企业:
  积极有序推广车用甲醇汽油(燃料),对于发挥我省资源优势、加快能源消费结构调整、实现车用燃料多元化供给,促进治污降霾具有重大作用。近年来,按照省政府总体要求,我省在甲醇汽油(燃料)推广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在全国率先出台了车用甲醇汽油地方标准、开展了甲醇汽油与甲醇汽车推广试点,联合印发了《关于甲醇燃料推广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为有序做好甲醇汽油(燃料)推广工作,经报请省政府同意,现就推广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完善市场定价机制。按照省物价局关于放开甲醇汽油价格的通知要求抓好落实工作,甲醇汽油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由经营企业自行定价,并明码标价。物价部门要加大价格监督检查力度,维护正常的市场价格秩序。
  二、进一步拓宽销售渠道。继续加大高比例甲醇汽油和甲醇燃料推广力度,以提高与其他燃料比较的经济性。同时,加大甲醇燃料销售网点建设,支持甲醇汽油(燃料)生产销售企业开展合作,利用低比例甲醇汽油销售无需对现有加油站改造的便利条件,采取前期适当引导与限制等措施,对不同隶属关系的成品油销售终端公司,拿出一定比例加注站销售甲醇汽油,后期根据市场反应和效果择机实施封闭运行。
  三、严格规范生产销售。各甲醇汽油(燃料)相关企业要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标准,确保生产销售的油品质量符合我省《车用M15甲醇汽油》《车用M25甲醇汽油》地方标准。(国家标准委未予备案,原因是低比例甲醇汽油产业发展政策不明,相关指标涉及毒性、油耗等关键问题。)要切实加强企业规范化管理,完善生产、运输和销售环节中的质量监管体系,健全安全生产、职业卫生等规章制度。企业购进销售的甲醇汽油燃料应纳入信息系统统一管理,设置相应产品代码。
  四、加强协同监管引导。各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抓好甲醇汽油(燃料)推广组织实施工作。发改部门积极做好统筹协调推广工作,及时协调解决相关问题,总结经验报告省政府。工信部门负责牵头推进甲醇汽车推广试点工作,研究完善推进政策措施,规范技术标准。质监部门做好甲醇汽油产品质量监督。环保部门负责做好环境影响监测,及时对使用甲醇汽油(燃料)车辆尾气排放情况进行分析。商务部门依照《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加强对甲醇燃料市场监管。安监部门依照《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负责做好甲醇汽油安全生产监管。
 
 
                               省发展改革委      省工业信息化厅
 
                              省环境保护厅         省商务厅
 
                                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6年1月21日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