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索 引 号: 11610000016000152G/2016-00187
发文字号: 陕发改农经〔2016〕267号
发布机构: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文时效: 有效
标  题: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汉中市德隆农业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养殖场大型沼气工程建设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的批复
主题分类:
发布日期: 2016-03-11 09:52:01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汉中市德隆农业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养殖场大型沼气工程建设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的批复
来源:信息办 发布时间:2016-03-11

汉中市发展改革委:

  报来《关于报送汉中市德隆农业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养殖场大型沼气工程建设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的请示》(汉发改农经〔2016〕82号)收悉。为加快推进生猪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提高粪便的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水平,经研究并商省农业厅,现批复如下:

  一、建设单位和地点

  单位为汉中市德隆农业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地点为汉中市城固县莲花办事处石家庄村。

  二、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发酵设备容积800m3,日产沼气691.5m3,日处理粪污59.5吨,日产沼渣、沼液肥45.5吨。沼气用途为自用沼气3.5万m3,供气150户。沼渣沼液用途为还田施肥1200亩,加工有机肥411吨。

  三、投资及建设期限

  项目估算总投资为432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专项资金和单位自筹为主。项目建设期限一年。

  请抓紧编制实施方案,加快项目前期工作,认真落实项目管理要求,确保如期建成发挥效益。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3月10日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