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610000016000152G/2016-00197
发文字号: 陕发改新能源〔2016〕338号
发布机构: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文时效: 有效
标 题: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陕西镇安抽水蓄能电站项目核准的批复
主题分类:
发布日期: 2016-03-25 17:15:25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陕西镇安抽水蓄能电站项目核准的批复
来源:信息办
发布时间:2016-03-25
商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商发改字〔2016〕75号文收悉。为进一步增强陕西电网调峰能力,优化电源结构,提升新能源电力消纳能力,促进陕南地区经济发展,经研究,同意核准陕西镇安抽水蓄能有限公司镇安抽水蓄能电站项目。现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和主要设备选型:电站总装机规模140万千瓦,设计年抽水电量31.21亿千瓦时,年发电量23.41亿千瓦时。安装4台单机容量35万千瓦的可逆式水泵水轮发电机组。
二、主要建设内容:电站枢纽工程主要包括上水库、下水库、输水系统和地下厂房系统等。上下水库大坝均为混凝土面板堆石坝,上水库最大坝高125.9米,下水库最大坝高95米。上水库正常蓄水位1392米,死水位1367米,总库容936万立方米。下水库正常蓄水位945米,死水位910米,总库容1322万立方米。项目占地面积4879.81亩。
三、项目业主:陕西镇安抽水蓄能有限公司。
四、建设地址:镇安县月河镇东阳村。
五、电力接入方式:电站以2回330千伏出线接至西安南750千伏变电站,并预留2回330千伏出线扩建场地。
六、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按2015年四季度测算,工程总投资为885057万元(其中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补偿费用14397万元),项目资本金为177011万元,占总投资的20%,由项目业主自筹解决。
七、项目业主要严格按照《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本项目的招投标工作。
八、本核准文件有效期为2年,自印发之日起计算。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前的30个工作日之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项目业主要高度重视电站建设的生态环境保护和移民安置工作,切实落实生态保护和移民安置措施。商洛市发展改革委要加强对该电站建设工程的协调和指导,特别是对项目环境保护、移民安置和工程质量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工程发挥应有的社会效益。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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