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林业厅:
你厅《关于审批<宝鸡市辛家山林业局五星村小区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陕林计发〔2016〕89号)收悉。为做好林业棚户区(危旧房)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切实改善林区职工的生活条件,经研究,原则同意宝鸡市辛家山林业局五星村小区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现就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宝鸡市辛家山林业局五星村小区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二、建设单位:宝鸡市辛家山林业局。
三、建设地点:宝鸡市金台区群众路五星村,辛家山林业局棚户区改造项目五星村新建小区。
四、建设内容及规模:建设室外雨水管网356米、雨水井11座、雨水口21个;增容500KVA变压器1台(含10KV计量装置及真空断路器等),250kw发电机组1台,配套高压配电柜4台、低压配电柜11台、备用电源配电柜4台;敷设低压供电电缆3570米,建设变配电室90平方米;建设院区围墙316延米、电动伸缩门2座、门房及物业管理用房120平方米;架设LED路灯13套、照明线路362米;绿化种植3580.0平方米,嵌草砖铺筑460平方米。
五、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建设总投资676万元。其中:申请国家投资463万元,占总投资的68%;建设单位自筹213万元,占总投资的32%。
六、建设期限:项目建设期1年。
七、预期效益:该项目建成后,可以有效改善林区职工居住条件,优化职工工作和生活环境,提高职工生活质量,维护林区社会和谐稳定。
请据此批复抓紧组织编制工程初步设计,初步设计由你厅审批,报我委备案。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