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索 引 号: 11610000016000152G/2016-00215
发文字号: 陕发改农经〔2016〕553号
发布机构: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文时效: 有效
标  题: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镇安县木王国有林场林安小区危旧房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主题分类:
发布日期: 2016-05-06 11:45:28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镇安县木王国有林场林安小区危旧房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来源:信息办 发布时间:2016-05-06

省林业厅:

  你厅《关于审批<镇安县木王国有林场林安小区危旧房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陕林计发〔2016〕91号)收悉。为做好林业棚户区(危旧房)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切实改善林区职工的生活条件,经研究,原则同意镇安县木王国有林场林安小区危旧房改造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现就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镇安县木王国有林场林安小区危旧房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二、建设单位:镇安县林业局。

  三、建设地点:镇安县木王镇桂林村。

  四、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130立方米的蓄水池1座、容积为70立方米的净化池1座,配套建设供水管线457米,新建排水排污管道320米、地上排水水渠126米、污水处理系统1套;改造高压线路2.1公里,增加200千伏变压器1台,改造低压线路2.4公里;硬化小区道路1110米;购置5吨燃煤锅炉1个,配套建设供热管道1600米;小区绿化1970平方米,架设路灯20盏。

  五、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建设总投资727万元。其中:申请国家投资509万元,占总投资的70%;建设单位自筹218万元,占总投资的30%。

  六、建设期限:项目建设期1年。

  七、预期效益:该项目建成后,可以有效改善林区职工居住条件,优化职工工作和生活环境,提高职工生活质量,维护林区社会和谐稳定。

  请据此批复抓紧组织编制工程初步设计,初步设计由你厅审批,报我委备案。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5月6日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