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林业厅:
你厅《关于审批<延安市黄龙山林业局宏林湾小区、福林湾小区、生态小区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陕林计发〔2016〕119号)收悉。为做好林业棚户区(危旧房)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切实改善林区职工的生活条件,经研究,原则同意延安市黄龙山林业局宏林湾小区、福林湾小区、生态小区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现就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延安市黄龙山林业局宏林湾小区、福林湾小区、生态小区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二、建设单位:黄龙山林业局。
三、建设地点:黄龙县。
四、建设内容及规模
1.福林湾小区:新建给水管网2100米、检查井36座,架设供电线路1097米、变压器1台、配电箱4台,硬化道路3100平方米,小区绿化10700平方米,新建围墙220延米。
2.宏林湾小区:新建道路8523平方米,安装小区照明设施305盏,新建物业用房200平方米,小区绿化20277平方米,新建围墙2400延米。
3.生态小区:新建锅炉房76平方米、锅炉2台、检查井13座、供热管网859米,新建蓄水池30立方米、净化水房13平方米、检查井5座、供水管2356米,新建化粪池2座、检查井22座、雨水管网420米,新建配电房1座,购置变压器2台、配电箱2个,架设供电线路1057米等。
五、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建设总投资2788万元。其中:申请国家投资1764万元,占总投资的63%;建设单位自筹1024万元,占总投资的37%。
六、建设期限:项目建设期1年。
七、预期效益:该项目建成后,可以有效改善林区职工居住条件,优化职工工作和生活环境,提高职工生活质量,维护林区社会和谐稳定。
请据此批复抓紧组织编制工程初步设计,初步设计由你厅审批,报我委备案。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