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农业局(委):
为加强农村沼气工程建设,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部《关于下达2016年农村沼气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发改投资〔2016〕1319号),现将2016年农村沼气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下达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计划总投资9390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3213万元,市县配套75万元,企业自筹6102万元,用于新建规模化大型沼气工程(具体项目详见附件,其中“本次下达计划”栏中除“中央预算内投资”一项外,其他均为参考数)。
二、加快前期工作。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尽快编制实施方案,市级抓紧审批,9月25日前上报省级备案。在下一年项目的安排上,省上将对前期工作进展快、完成好的市予以倾斜。
三、加强项目管理。项目实施要严格遵循基本建设程序,加快建设任务实施进度,迅速形成实物工作量。切实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确保工程质量和中央投资效益。项目建成后及时进行竣工验收。
四、本批投资计划执行情况和项目建设情况要通过重大项目库实行按月调度,每月10日前填报本批投资计划项目开工情况、投资完成情况、工程形象进度等数据。12月上旬前,将全年投资计划执行和项目建设情况报送省发展改革委和省农业厅。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陕西省农业厅
2016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