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610000016000152G/2016-00259
发文字号: 陕发改法规〔2016〕908号
发布机构: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文时效: 有效
标 题: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决定废止一批文件的通知
主题分类:
发布日期: 2016-07-13 09:06:26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决定废止一批文件的通知
来源:信息办
发布时间:2016-07-13
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杨凌示范区发展改革局、西咸新区经济建设局、韩城市发展改革委,机关各处室、委属各单位:
为了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加快建设发展改革法治机关,根据《陕西省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办法》(省政府第119号令)和中省有关文件要求,我委对2016年4月30日前印发的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2016年7月8日委主任办公会议研究审定,决定废止《关于贯彻落实<陕西省政府进一步加强气象工作>的通知》等198件政策性文件(见附件)。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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