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陕西省电力公司:
报来《关于榆能横山电厂1000千伏送出工程项目核准的请示》(陕电发展〔2016〕250号)、《关于陕能赵石畔电厂1000千伏送出工程项目核准的请示》(陕电发展〔2016〕251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解决陕北榆横煤电基地配套电厂送出,尽快把我省煤炭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同意由国网陕西省电力公司作为项目法人建设榆能横山电厂1000千伏送出工程、陕能赵石畔电厂1000千伏送出工程等2个项目。
二、建设地点
榆能横山电厂1000千伏送出工程:榆林市横山区。
陕能赵石畔电厂1000千伏送出工程:榆林市靖边县、横山区。
三、建设规模
榆能横山电厂1000千伏送出工程:
1.榆横1000千伏开关站扩建出线间隔1个。
2.新建横山电厂至榆横开关站1000千伏线路41.5公里,导线截面8×500平方毫米。
3.建设相应无功补偿装置和二次系统工程。
陕能赵石畔电厂1000千伏送出工程:
1.榆横1000千伏开关站扩建出线间隔1个。
2.新建赵石畔电厂至榆横开关站1000千伏单回线路20公里,导线截面8×500平方毫米。
3.建设相应无功补偿装置和二次系统工程。
四、工程投资:动态总投资74715万元,其中榆能横山电厂送出工程50038万元、陕能赵石畔电厂送出工程24677万元;资本金合计14943万元,占总投资20%,由国网陕西省电力公司利用自有资金出资,其余资金通过贷款解决。
五、工程已经电力规划设计总院评审,工程设计、建设及运行能够满足国家环保标准。采用了多种节能降耗措施,合理利用资源,提高效率,满足了节能评估要求。
六、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精简审批事项规范中介服务实行企业投资项目网上并联核准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4﹞59号)的有关规定,榆能横山电厂1000千伏送出工程的支持性文件:省建设厅《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选字第610000201600047号),陕能赵石畔电厂1000千伏送出工程:省建设厅《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选字第610000201600048号)。
七、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八、本核准文件有效期限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得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