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索 引 号: 11610000016000152G/2016-00323
发文字号: 陕发改农经〔2016〕1623号
发布机构: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文时效: 有效
标  题: 关于神木县农丰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大型沼气工程建设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的批复
主题分类:
发布日期: 2016-12-20 09:11:53
关于神木县农丰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大型沼气工程建设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的批复
来源:信息办 发布时间:2016-12-20

榆林市发展改革委:

  报来《关于神木县农丰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大型沼气工程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的请示》(榆政发改字〔2016〕271号)收悉。加快推进生猪等畜牧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提高粪便的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水平,经研究并商省农业厅,现批复如下:

  一、建设单位和地点

  单位为神木县农丰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地点为神木县中鸡镇纳林采当村。

  二、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发酵设备容积1200m3,日产沼气930m3,日处理粪污50吨,日产沼渣、沼液肥48.84吨。沼气用途为企业年发电18.25万度。沼渣沼液用途为还田施肥810亩。

  三、投资及建设期限

  项目估算总投资为521.34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专项资金和单位自筹。项目建设期限一年。

  请抓紧编制实施方案,加快项目前期工作,认真落实项目管理要求,确保如期建成发挥效益。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12月20日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