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索 引 号: 11610000016000152G/2016-00348
发文字号: 陕发改农经〔2016〕871号
发布机构: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文时效: 有效
标  题: 关于榆林市2015年京津风沙源治理二期(畜牧)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
主题分类:
发布日期: 2016-07-06 10:49:27
关于榆林市2015年京津风沙源治理二期(畜牧)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
来源:信息办 发布时间:2016-07-06

榆林市发展改革委:

  报来《关于呈报榆林市2015年京津风沙源治理二期工程畜牧项目实施方案的报告》(榆政发改字〔2016〕23号)收悉。经研究并商省农业厅,现对榆阳等6县(区)的实施方案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草原是畜牧业生产和人类赖以生存的重要物质基础。近年来,自然灾害频发高发,加之特定气候类型和生态环境不断恶化的实际状况,草地沙化、退化、荒漠化日益严重,草地生产力下降,严重制约了畜牧业发展和农民增收。京津风沙源治理二期工程是保障国家生态安全,建设长城沿线防护林带和黄土高原生态屏障的重要举措。在我省农牧区域实施人工种草、草原禁牧、围栏封育等综合措施,可以迅速恢复和再生植被,提高畜禽标准化规模化养殖水平,扶持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持续推进禁牧舍饲,对改善草原生态环境,转变传统粗放的畜牧业生产经营方式,科学利用牧草资源和提高农民规模经营效益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二、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建设人工饲草基地2万亩,草种基地0.22万亩,暖棚6.3万平方米,青贮窖1万立方米等(具体项目详见附件)。

  (一)土建工程:在6县(区)新建暖棚(羊舍)6.3万平方米,新建青贮窖1万立方米。

  (二)田间工程:在6县(区)新建人工饲草基地2万亩,新建草种基地0.22万亩。

  三、投资估算及工期

  项目估算总投资2053.9万元,其中土建工程1064.7万元,田间工程428万元,工程建设管理费15.1万元,地方配套546.1。

  请你们抓紧完善土建设计、田间工程等作业方案,由市级畜牧部门会同你委审批后,尽早开工建设。要按照基建项目管理规定和《陕西省京津风沙源治理二期工程建设管理办法》,严格项目四制管理,并及时上报项目建设进展情况。

  附件:榆阳、神木、府谷、横山、定边、靖边京津风沙源治理二期工程建设项目实施方案批复表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7月4日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