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奶牛标准化规模养殖小区(场)建设
项目2012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
西安、宝鸡、咸阳、铜川、渭南、延安、榆林市发展改革委、农业(畜牧)局,杨凌示范区发展改革局、农业局:
为提高奶牛标准化规模养殖水平,转变畜牧业增长方式,促进奶业稳定发展,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部《关于下达奶牛标准化规模养殖小区(场)建设项目2012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发改投资〔2012〕2416号),经研究,现下达2012年奶牛标准化规模养殖小区(场)建设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1500万元,用于15个奶牛规模养殖小区(场)进行标准化改造(具体项目详见附表),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根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切实加强项目建设管理,确保工程建设质量。严格按照财务管理有关规定,强化项目资金监管,做到专户存储、专帐核算,严禁挤占、挪用。健全报帐制管理办法,按项目进度及时拨付建设资金。
二、各级发展改革、农业(畜牧)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农业(畜牧)部门切实加强项目组织实施工作。督促项目法人抓紧编制实施方案,由市级农业(畜牧)部门提出审查意见,市级发展改革部门审批,并报省级部门备案。项目建设必须依据实施方案批复进行,不得随意变更项目建设内容、地点和规模。
三、加强项目建设资料管理和信息统计工作。要建立和完善项目建设信息统计报告制度,定期汇总项目实施情况、项目投资安排使用情况和建设成效等,并及时报送省发展改革委、农业厅。
附件:奶牛标准化规模养殖小区(场)建设项目2012年投资计划表 .xls
二○一二年九月十日
主题词:畜牧 投资 计划 通知
抄送: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部;省财政厅、省审计厅、省统计局。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12年9月10日印发